咽喉的鱼刺没有了,但是开口说话的话会有一股令人**的葱臭,汪大夏喝了一口酒,想要以毒攻毒去去味,但是花雕仿佛给葱臭赋予了灵魂,更猛烈了。
汪大夏有些尴尬,魏采薇把茶壶的茶叶取出来,要他含着。
汪大夏含着茶叶,平日话最多的他难得保持缄默。
待丁巫和陆英秘议完毕,汪大夏摇着船上岸,此时即将宵禁,但是以他们的身份,宵禁对他们而言都是一纸空文,亮一亮腰牌即可,而汪大夏则靠脸就行了,他爹毕竟还是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。
汪大夏摇着船靠近码头,此时另一艘画舫也驶向码头,两艘船几乎同时到,汪大夏先跳下船,将绳子栓在石柱上,另一艘船也下来一个人。
此人做外族打扮,鬓边的碎发全部剃得干净,一头长发编成一根根蜈蚣一样的小鞭子,在脑后归拢,用红丝带扎成一束马尾。
此人生得高大壮实,圆脸圆眼睛,鼻梁稍微有些扁平,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指粗的金项圈,在黑夜里闪闪发光,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。
那人栓了船,一脚踩在岸边,一脚踏在船上,伸手去扶要下船的女子,“小心点。”
那女子伸出如白玉雕琢的手,搁在男子的手腕上。
这手真好看,好像有些眼熟的样子。汪大夏不禁顺着手继续往上看,看到了女子的脸,哟,还真是个熟人。
那人见汪大夏肆无忌惮的眼神,狠狠瞪了一眼,作势要揍汪大夏,“看什么?”
美人连忙阻止,“多斯,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仗义疏财、借钱帮我赎身的朋友。”
正是昔日的花魁娘子金莺姑娘。她依然是简素的打扮,青衣幅巾。
多斯听了,立刻收了拳头,对着汪大夏抱拳,行了汉礼,“多谢汪公子。”
汪大夏头一次见这个男子,“金莺姑娘,这位是……”
金莺说道:“这是我的表哥,他叫多斯。”
多斯说道:“我是她表哥,也是她未婚夫。”
多斯就差写了个字条,上书“她是我未婚妻”,把字条贴在金莺的头上了。
面对多斯明显的防备之意,汪大夏回了一礼,“原来是多斯大哥。”心道,我从未听过金莺还有表哥,还订了亲事、还居然是外族人!
不过,既然她表哥那么有钱,脖子上挂着那么粗的项圈,为何还让表妹沦落风尘呢?
汪大夏心中满是疑惑。
金莺说道:“我遭遇歹人,被辗转拐卖到了京城烟花之地,从此失去音讯,亏得汪公子帮忙,得以恢复自由,派人传讯给表哥,才得以联络上。”
原来金莺并非中原人。
再仔细一想,金莺的轮廓有好多人种的特征,黑发雪肤、鼻梁高挺,眼眶深邃,除了外族人,应该也有中原人的。
看样子,金莺应该是番邦外族里有钱人家的姑娘,被歹人盯上了,千里迢迢拐卖到京城。
汪大夏由衷为金莺高兴,“你苦尽甘来,终于与家人团圆,可喜可贺啊。”
金莺倒是很平静的样子,“我运气不好,被歹人拐卖。我运气又是好的,遇到汪公子帮忙赎身。”
多斯说道:“你借给我未婚妻的两千银子,明日我会连本带利,登门奉还。”
汪大夏没想到这么快就还钱了,忙说道:“不用利息,本金即可,帮朋友嘛,不会计较利息。”
这才借了三个月,也没几个利息,不要也罢。若是借到一年以上,我就收点利息。
金莺一瞥画舫,“汪公子今晚也和朋友来吃饭啊。”
画舫里,因外头有外人,陆缨等人不方便露面,想等人散了再出去,现在金莺问起,如果迟迟没有人出去,恐怕会起疑心,魏采薇心想反正金莺见过我,就对陆缨丁巫使了个眼神,要他们不要动,然后往身上洒了一些花雕酒,一身酒气的踏步出舱。
“原来是金莺姑娘。”魏采薇假装喝醉,步伐有些乱,差点掉进湖里,被汪大夏给揽住腰稳稳扶住了。
汪大夏曾经托付金莺,要她帮忙把当时还是嫌疑犯的魏采薇改姓埋名,送出京城,但是魏采薇以“人正不怕影子歪”的理由拒绝了。
现在看到汪大夏和魏采薇有些亲密的举动,晚上还在画舫里喝酒,金莺猜测他们两人关系不一般,似乎有些暧昧。
但,这和她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。
金莺顿首打招呼,“天色已晚,马上要宵禁了,我们要着急赶回家,明日再叙。”
金莺和未婚夫消失在夜色里,陆缨和丁巫才从画舫里出来。
汪大夏救风尘一事众人皆知,都以为他傻,被风尘女子骗了,没想到汪大夏居然慧眼识珠,金莺姑娘有个如此有钱的未婚夫,看来来头也不小,肯定是西域豪富人家。
上辈子,魏采薇从未听过汪大夏讲过年少时的“风流韵事”,金莺这个大美人好像不存在一样。
这一世,丁巫从铁岭来到京城,我们才能在画舫议事,才会巧遇金莺和她的未婚夫,这一世因我之故,好多人和事都发生了变化,未来渐渐变得不可预知了。
不过,魏采薇也由此明白了为何上一世汪大夏遭遇巨变,挥刀自宫,金莺为何没有出手帮他。
因为金莺和未婚夫离开京城,回到了家乡,看相貌应该是西域人,相隔如此之远,当然不知道汪大夏遭遇了什么,也就无从帮忙了。
想到这里,魏采薇释怀了,原来上辈子汪大夏的天真救风尘并不是没有结果。
金莺把钱还给他了,他还无意中给一对失散的表哥表妹再续前缘。
原来他的天真仗义并没有被辜负,真好。
三人在湖边先送别住在中城的陆缨,随后丁巫采薇在甜水巷告别汪大夏,两人回到家里。
丁巫说道:“陆统领一个女人夜里独自回家,要是能送送她就好了。”
魏采薇笑道:“且不说陆统领的爹是谁,就陆统领自己,她一个人起码能打十个丁大哥。你还担心她?”
说的也是,不过大实话不好听。丁巫有些闷闷的,武术和医术他也曾经努力学过,但他在这两方面完全没有天分,努力过也不行,他只会读书,但流放者的身份不能参加科举,只能当个小小书吏。
百无一用是书生,希望我这次能尽我所能帮她铲平白莲教巢穴。
次日,丁巫去头条胡同,揭了“旺铺招租”的红条,跟经纪谈价钱,按照陆缨所观察的这个铺子空了许久都没有找到新主顾,就把价钱使劲压了压,最后以便宜价格成交。
丁巫拿到了钥匙,又是请木匠丈量房屋,好打柜面家具,又是去京城几大生药铺和熟药铺谈进货价格,还借口仓库太小,开始挖地下室。
铺面兴师动众大改造,丁巫还提着礼物造访邻居万货商行老板,“最近我们有些吵闹,日里夜里的赶工,还望邻居海涵。”
隔壁基本上一年换一个老板,甚至一年换两个,都干不长,老板已经习惯了,心想又来个冤大头,收下礼物,客套几句就端茶送客了。
丁巫一走,老板就立刻从和气生财换成疑神疑鬼的面孔,吩咐心腹,“去查查对方的底细,看什么来头。”
几番查访,丁巫的来历摆在了老板面前。
居然是以前兵部尚书丁汝夔之子,落魄子弟,还是个流放者,原本发配在铁岭。
但是丁巫有个寡妇义妹。这个小寡妇不得了啊,本是个江湖游医,却靠着美貌吸引了锦衣卫指挥使陆炳的私生子陆统领。
这个小寡妇孜孜不倦的吹枕头风,陆统领色令智昏,居然把流放铁岭的丁巫给召到京城了!
陆统领被小寡妇迷得死死的,就在端午节护城河划龙舟的时候,小寡妇不知是中暑还是怀有身孕,当场晕倒。
陆统领居然不顾体面,众目睽睽之下抱起了情人小寡妇走进了军帐!
不仅如此,陆统领还包下在场所有卖冰碗的冰桶,一块块昂贵的冰不要钱似的往军帐里运,可谓是一掷千金了。
据说,那天锦衣卫照例得了龙舟赛第一名,但是陆炳接受其他卫所指挥使的道贺时,笑的十分勉强。
后来,本该住在甜水县的小寡妇差不多一个月没有出现过,大门一直紧锁,据说是端午节那天流产了,被陆统领包养,在一个僻静之处调养身体。
一个月多后,小寡妇和义兄丁巫重新回到甜水巷,陆统领再也没有出现过,看来两人已经断绝了关系。
再过了一个月,就有宫里司礼监的人给小寡妇送喜报,说考中了宫廷女医,等候宫廷征召。
据传,推荐小寡妇进宫考宫廷女医的就是陆统领的父亲陆炳。
人们普遍猜测:小寡妇和陆统领分开是陆炳棒打鸳鸯。陆炳提出举荐小寡妇去考宫廷女医,但条件是小寡妇必须和陆统领恩断义绝。
很显然,小寡妇选择了前途,舍弃了情人。因为以她的身份,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嫁入陆家——连做妾都不可能,小寡妇很现实的选择了前途。
所以,陆统领再也没有来甜水巷找小寡妇。
手下双目放光,很是兴奋的讲述新邻居义妹的风流韵事,“……这个小寡妇真有些手段,刚刚踢了陆统领,又和北城四害汪衙内打的火热!”
“听说这汪衙内几乎天天晚上去找小寡妇。据说只吃吃饭,谁信呐,吃的分明是美人。这丁巫就靠着义妹的裙带关系,从流放之地回到京城,还得了钱财,仗着小寡妇是宫廷女医,妇科圣手,就大张旗鼓的开药铺,多赚点钱。他和经纪砍价时的那个精明市侩哟,什么高官之子,就是个寻常生意人。”
作者有话要说:读者们眼中的魏采薇:复仇女神,励志人生,jj保卫战。
书中吃瓜群众眼里的魏采薇:风流俏寡妇靠睡男人睡出一片天地。
读者们眼中的汪大夏:骚娘贱但很可爱的小狼狗。
书中吃瓜群众眼里的汪大夏:接盘侠。